厂房的税费是怎么征收的
2022-08-11
纳税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,而且在我国税收的种类范围是比较广泛的,在现实中比较常见的房屋租赁也是需要缴纳税费的,但对于税费如何征收大家可能就会有些疑问了,接下来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厂房的税费是如何征收的吧。
首先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房产税。房产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种财产税,主要对保有的房产征收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房产税暂行条例》)是1986年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。《房产税暂行条例》规定,对位于城市、县城、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每年征收房产税。由于房产税开征时,我国尚未进行住房制度改革,城镇个人拥有住房的情况极少,而且居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,因此,《房产税暂行条例》规定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(即个人自住住房,以下简称个人住房)免税。房产税主要是对生产经营性房产征税。
厂房房产税的征收需要按照房产税相对应的计算方式来计算,其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:
一是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%~30%后的余值计算。其计算公式为: 年应纳税额=房产账面原×(1-10%至30%)×1.2%。
二是按租金收入计算。其计算公式为: 年应纳税额=年租金收入×适用税率(12%)。
其次,房产税征收的范围有以下几种:
第一种是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、县城、建制镇和工矿区(不包括农村)的房屋。
第二种是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,如围墙、烟囱、水塔、菜窖、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。
第三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,在出售前,不征收房产税,但对出售前房产税开发企业“已使用或出租、出借”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。
要知道,在我国有一部分比较特殊的建筑物是免征房产税的,也就是说,对这些特殊的建筑物是具有房产税减免政策的,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,以下房产免征房产税:
(一)国家机关、人民团体、军队自用的房产
(二)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
(三)宗教寺庙、公园、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
(四)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
(五)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,可由市税务局确定,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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